搏 击 赛 规 则 一、比赛办法:本次比赛采用目前国际主流搏击赛事的减分制评分办法,每个回合两位选手初始设定分值为十分,一个回合结束后,裁判员将根据双方运动员的临场表现判定该局双方得分。 通常情况下被重击读秒或因严重侵人犯规受警告一方均要被扣除一分,如没有出现以上情况,经裁判认定处于劣势的一方要被扣除一分,双方势均力敌则不扣分,在没有出现读秒与犯规的情况时裁判将按顺序从以下六个方面来判定每个回合的胜负。 1、双方运动员的有效得分。 2、有效击中、摔倒对手的次数。 3、击倒对手的次数。 4、主动进攻的意识和实施攻击的次数。 5、控制比赛节奏的能力。 6、该回合的总体优势。 二、禁击部位 后脑、颈部、裆部。 三、得分部位 头部、躯干、大腿。 四、禁用技术 1、主动或消极搂抱对方 2、攻击对方禁击部位或使用反关节技。 3、故意攻击倒地或起身中的对手。 4、利用围绳进行攻击和防御。 5、用肘法攻击对方的头部或背部。 6、抱腿击打(仅限于拳或腿法)超过2次。 7、肘击或膝击超过1次(指连击)。 五、有效技术 1、拳法:直拳、摆拳、勾拳、转身鞭拳。 2、肘法:扫肘、挑肘(戴肘套)。 3、腿法:蹬腿、踹腿、扫腿、转身摆踢、腾空飞腿、劈挂腿。 4、膝法:扎膝、冲膝、弯膝。 5、摔法:接腿摔、涮摔、带摔、舍身技(二秒内摔倒有效)。 六、得分标准 1、—方倒地,站立者得1分。 2、受警告一次,对方得1分。 3、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1分。 4、用拳法和腿法击中对方得分部位者,得1分。 5、使用肘法、膝法明显击中对方得分部位者,得1分。 6、运动员消极10秒,被指定进攻后,10秒内仍不进攻,对方得1分。 七、犯规与罚则 犯规 1、使用禁用技术。 2、故意击打对方禁击部位。 3、不服从场上裁判。 罚则 1、每出现一次犯规,警告一次。 4、运动员故意伤人,取消该场比赛资格,扣除本场奖金。 5、运动员因对方犯规受伤,有继续比赛的能力而诈伤,经现场医务监督确诊,取消该场比赛资格,扣除本场奖金。 八、优势胜利 1、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场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同意,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强制弃权) 2、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方为该场胜方。(失去抵抗能力) 3、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侵入犯规除外)达3次判对方为该场胜方。(强制弃权) 4、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诊断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对方为该场胜方。(自动弃权) 争夺金腰带 每个公斤级的选手连续胜三次,第四次才可以争夺XXXXX金腰带(冠名单位冠杯的奖金,奖金不低于选手的出场费)。 |